类风湿性关节炎会引起关节病变,造成患者活动障碍。临床上将类风湿性关节炎的危害根据严重程度来分等级。对于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的功能状态判断,一般是根据病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包括穿衣、洗澡、吃饭、化妆和如厕等,业余爱好包括娱乐、休闲等,职业活动如学习、工作、家务活动等因素综合判断的。
现在临床普遍应用美国风湿病学会确定的关节功能分类标准来划分关节病变的严重程度,根据类风湿性关节炎造成患者活动障碍来划分严重等级。
根据严重程度可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 关节能自由活动,能完成平常的任务而无妨碍。Ⅱ级 关节活动中度限制,一个或几个关节疼痛不适,但能料理日常生活。
Ⅲ级 关节活动明显限制,不能胜任工作,料理生活也有困难。
Ⅳ级 大部分或有效失去活动能力,病人长期卧床或依赖轮椅,生活不能自理。
据中华风湿骨病协会临床统计,关节功能在Ⅰ级者占15%,Ⅱ级者占40%,Ⅲ级者占30%,Ⅳ级者占15%。类风湿性关节炎早期出现关节异常症状后,一定要及时治疗,当危害达到Ⅲ级及以上时,治疗的难度大,治疗后关节恢复到正常功能也比较困难。临床上大部分患者都在病情严重,出现活动障碍后才治疗,拖延治疗和错误治疗,是造成关节畸形甚至残疾的主要原因。
医院蒙兴文主任指出,类风湿性关节炎早期疼痛时,一方面,很多患者没有认识病情的严重程度,忽视了疾病危害,没有及时治疗,等到病情严重出现关节活动障碍后才治疗,给治疗带来很大难度。另一方面,很多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由于不恰当的治疗甚至错误的治疗方式,导致患者后期出现残疾。类风湿性关节炎的危害除了会致残,还有可能会对内脏造成损伤。患者千万要及时接受专业治疗,避免出现更加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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